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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河钢集团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返回列表 来源:厚壁钢管 发布日期: 2022.01.26

2021年12月8日,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河钢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对于相关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集团”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于2020年9月27日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相关案号为:(2020)冀01民初457号、(2020)冀01民初458号),因合同纠纷,亚联(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子公司提起了诉讼,2021年9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裁定,驳回了原告亚联公司的起诉。

一、案件进展情况

河钢股份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转来的亚联公司上诉状,亚联公司不服原裁定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裁定,将案件发回石家庄中院审理,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二、诉讼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唐山德盛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盛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金2520万美元,其中:河钢股份出资1,320万美元,占比51%;亚联公司出资1,200万美元,占比49%。德盛公司自2008年11月停产至今。截止2020年底,德盛公司总资产43,923.57万元,净资产1,083.28万元。2012年5月,德盛公司经其股东会决议解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其清算工作至今尚未完成。因此,公司目前无法准确预估德盛公司清算将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案件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据公告的内容,笔者查阅相关内容。我们的视角也随着时间回溯至2008年11月,唐山德盛停产。2012年5月,亚联公司和河钢股份经研究决定解散注销唐山德盛,同意将该公司资产在同等条件下由唐钢美锦优先购买,同时将唐山德盛取得的经河北省发改委批准备案的“150万吨/年焦化环保搬迁项目”交由唐钢美锦进行实施。

2012年5月,亚联公司、河钢股份、唐钢集团、美锦煤焦化四方签订了《关于变更德盛公司焦化项目备案证实施主体有关事项的备忘录》,就唐山德盛土地收储变性和唐钢美锦使用其煤气管道价格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然而,这一备受瞩目的大规模项目,后续却引发诉讼纠纷。

据了解,河钢股份于2020年9月27日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相关案号为:(2020)冀01民初457号、(2020)冀01民初458号),因合同纠纷,亚联(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亚联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起了诉讼。

其中:

1.案号(2020)冀01民初457号诉讼的基本情况:

诉讼理由:亚联公司认为,其与河钢股份(原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唐山德盛在解算清算过程中与河钢股份、唐钢集团、山西美锦签订的《关于变更德盛公司焦化项目备案证实施主体有关事项的备忘》中的相关事项未能实现,致使其利益受损。

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四方签订的《关于变更德盛公司焦化项目备案证实施主体有关事项的备忘》;

(2)判令唐钢美锦返还唐山德盛150万吨/年的焦炭指标,或按市场价赔偿唐山德盛损失4.5亿元;

(3)依法判决河钢股份、唐钢集团、山西美锦对返还焦炭指标或赔偿价款承担连带责任;

(4)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2.案号(2020)冀01民初458号诉讼的基本情况

诉讼理由:2006年亚联公司与河钢股份(原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就成立合资公司事宜签订了《唐山德盛煤化工有限公司合同》,亚联公司认为河钢股份违反双方所签合同,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合资公司清算至今未完成,致使亚联公司利益受损。

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7408.68万元;

(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但最终在2021年9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裁定,驳回了原告亚联公司的起诉。至此,该案件也已历经了一年多的时间。目前案件正处于上诉阶段。

前述案件牵涉的几大利益相关方,均为国内知名企业

河钢股份

据悉,河钢股份是由原唐钢股份、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三家上市公司强强联合、通过证券市场吸收合并组建的特大型钢铁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司于1997年3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其全部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1997年4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河钢股份具备年产3000万吨的铁钢材综合生产能力,是中国精品板材、优质建材、钒钛制品智造基地,全球高端市场综合服务商。

据河钢股份三季报显示,河钢前三季总营业收入达1217亿元,同比增长50.79%。利润总额34.24亿元,净利润23.69亿元。

美锦能源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美锦能源”)成立于1992年,前身为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宇电气”),199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代码:000723)。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焦化生产和销售,拥有储量丰富的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具备“煤-焦-气-化”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是全国最大的独立商品焦生产基地之一。

2021年10月27日,美锦能源(000723)发布2021年前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70,590,203.9元,同比增长75.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4,756,541.35元,同比增长344.81%。

美锦能源与唐钢集团

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系美锦煤焦化与唐钢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主要为实施原唐山德盛煤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搬迁项目。该项目已经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冀发改产业备字【2011】80 号”文备案,并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函【2012】197 号”《关于唐山德盛煤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搬迁项目变更投资主体的函》批准项目投资主体变更为唐钢美锦。

2015年7月,美锦能源公告显示,该环保搬迁项目已取得滦县(现为滦州)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滦国土资耕[2013]2号”《关于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焦化工程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滦县城乡规划局颁发的编号为“选字第1302232013000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20年4月26日,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对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据评价文件显示:唐钢美锦搬迁项目于 2013 年之前开工建设,2014 年建成投产,该项目属于“冀环环评函[2020]127 号”中的“未批先建”类焦化企业。

据2020年12月16日《新京报》消息称,该项目用地其他手续等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中。

2020年8月1日,美锦能源发布公告称,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转让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标的股权的协商对价确定为人民币5.6亿元。

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为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美锦煤焦化为美锦能源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告,美锦煤焦化愿意将其持有55%的股权转让给河北文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文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愿意受让。

但据企查查信息显示,最终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未能完成股权转给河北文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而是在2020年12月19日,将股权转让给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仍处于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

而针对于此次事件,2021年4月在《中国法院网》上也有唐钢公司人员留言做出这样的表示:“唐钢集团是河北省国资委下属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河北省的国有企业。本案诉请标的6.87亿元,特别巨大,诉讼结果将对唐钢集团产生重大影响,将直接影响国有资产的安全。因此,我们恳请省高院对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457号案件给予关注,使该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公平、合法的审理,以维护国有企业的安全。”

目前,随着河钢股份2021年12月8日发布的公告中提及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转来的亚联公司上诉状,也表明此案还将继续进行下去。而对于牵扯此案中的河钢、亚联、唐钢、美锦,也都期待着最后的审判结果!

透视此案,我们也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在钢企相关行业的合作过程中,双方更应该秉承着诚信、互信的合作精神,才能在合作的过程中获得双赢、共赢!而对簿公堂也只能是到了不得已才出现的场面!无论是国有资产,还是民营资产,必须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才能真正释放出最大化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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